今年以来,酒泉市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酒泉市扎实开展控气、控煤、控车、控尘、控烧行动,推进肃州区天润热力、金塔阳光热电、敦煌永盛热力等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上线“黑烟车”抓拍系统33套,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699台,机动车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聚焦工业、燃煤、机动车、扬尘四类污染源开展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发现的107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1月至9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19天,同比增加23天,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2.9%,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同比下降9.1%,空气质量6项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酒泉市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肃州区、玉门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先后投用,酒泉经开区、敦煌市、瓜州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持续推进,8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完成78个入河排污口排查,入河排污口管理规范有序。7个城镇和10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完成规范化建设,6个县市区实现“双水源”,全市无城市黑臭水体。9月,全市11个国控、省控地表水考核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优良率100%,无劣Ⅴ类水体;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酒泉市扎实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对全市176万亩盐碱地进行摸排分类,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创建,全市建成15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准经营总量114万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均为100%。土壤环境安全可控,未发生重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生态破坏事件及较大以上级别辐射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