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持续推动“三个规定”工作落实落细。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当好“领头雁”、作好表率,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把“三个规定”相关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
严格执行通报制度,推动精落实。认真执行月分析、季通报、半年总结、年度报告制度,每月对“三个规定”告知义务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保证落实“三个规定”全员覆盖、不落一人。
坚持优化宣传教育,把好思想关。强化干警对“三个规定”的学习把握,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开展宣传活动,依托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青年检察人员理论学习等教培活动,多向发力持续打通宣传教育环节,紧盯关键岗位及新入职干警开展专题讲课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