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坚定不移打造“阳光检察”,彰显检察机关办案工作透明度,在自觉接受监督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开辟“阳光通道”,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开放日活动、联合座谈5次,组织人民监督员通过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巡回检察、法律文书宣告送达等方式开展监督19件次,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解开群众心结。打造“亲清”检律关系,律师坐班72次,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143人次。
玉门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搭建“阳光平台”,发布原创短视频25条、海报16张,发布原创稿件108篇,不断优化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和今日头条“四位一体”新媒体宣传矩阵,努力让更多优质检察宣传产品“飞入寻常百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