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路况错综复杂,国道、省道、村道贯穿交融,加上农村道路条件、基础设施等相对薄弱,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细化落实省公安厅“严管十条”修订版措施,持续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全市上下严格落实‘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压实乡镇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通过党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治理模式,从全面清剿道路隐患、整治路面秩序、保障群众集中出行安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4方面入手,全力筑牢农村道路安全防线。”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级警长王如毅说。
9月5日至6日,记者走进肃州区总寨镇、清水镇,实地探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情况。
在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交警大队总寨镇各执勤点,记者看到民辅警以辖区主要路口、路段为“宣传阵地”,采取劝导提示与执法查纠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对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教育。
“这里是国道312线471公里处,是与村道交会的一个点。随着秋收季节的到来,经由该路段的农用车、三轮车居多,超载、超员及驾驶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现象比较普遍。”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交警大队总寨中队民警王雪元说。
为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以国道312线为重点,增设5个流动巡逻检查组,清水、银达、总寨中队同步启动24小时勤务,严把出村、出镇和上路关,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消除风险隐患。
在国道312线肃州区清水镇马营滩交警执勤点,蓝色凉棚搭建的“小岗亭”和随风飘扬的警旗相映成辉。
今年7月1日以来,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结合道路通行状况,抽调警力,以错峰弹性勤务模式,严防早、中、晚时段通过国道312线进入酒泉车辆因“三超一疲劳”等重点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
“师傅,您好,例行检查,请出示一下您的驾驶证、行驶证。”
“师傅,您从哪来,准备去哪?截至目前,驾车多长时间?”
9月6日,记者采访时,在该执勤点停车登记休息的车辆达到45辆。在大货车和半挂车休息区,来自河南的司机武江伟休息了20分钟,在执勤交警的帮助下重新包裹好车衣后,途经酒泉前往新疆。
“这里是大货车从张掖进入酒泉的必经之路,驾驶员疲劳驾驶现象比较多见,我们对重点车辆做到逢车必拦,一车一登记,最大限度确保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清零’。我们还开辟了为民服务‘小岗亭’,为过往群众提供热水、解暑西瓜等便民服务。”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交警大队民警谢金刚说。
中午12时许,通过国道312线清水镇马营段的大型货车开始增多,执勤的民辅警迎来全天执勤的第二个高峰期。
“这个时段是司机容易发生驾驶疲劳的集中时间段,我们的工作除登记检查外,主要是监督他们停车休息。”谢金刚说。
7月初至今,国道312线清水镇马营执勤点累计检查过往车辆7.68万余辆,纠正轻微交通违法行为9350余起,为7.7万名过往司机、乘客提供了各类防暑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