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酒泉市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始终将稳就业、保就业作为推动全市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大事、要事,紧盯重点群体,扎实宣传动员,分类精准施策,多举措推进城乡富余劳动力输转就业,持续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
为全力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全市人社系统多渠道多角度宣传人社惠民政策。聚焦全市产业发展需求,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整合,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至目前,开展各类培训11558人。
酒泉市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给予个人不超过30万元、企业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贷款,对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全额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最长可累计享受3次创业担保贷款。大力实施高校毕业生进企业、青年就业见习项目,帮助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认真落实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政策,激发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就业创业激情,带动更多劳动力实现就业。今年以来,向上争取就业补助资金1.49亿元,同比增长7.2%。全力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3971.36万元、社保补贴2325.59万元。
酒泉市因地制宜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创办乡村就业帮扶车间(工厂),为脱贫家庭无法外出的大龄、高龄人员及残疾人家庭人口提供家门口就业机会。至目前,累计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448个,平均每户家庭年收入增加6000至1.2万元不等。鼓励企业通过创建乡村振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更多劳动力在家门口就近就业。目前,全市已创建就业帮扶车间14家、乡村就业工厂10家,带动461名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共发放吸纳就业奖补资金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