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酒泉市财政局坚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高效保障博物馆免费开放,全力推动陈列展览质效,为全市文物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护航。
酒泉市财政局和市文物局密切协同配合,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拨付中央及省、市资金1.32亿元,年均增长38.9%,用于文物保护项目实施和文保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至目前,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点1393处,各类博物馆和纪念馆46个,博物馆馆藏文物藏品24780件(套)均在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并将流失敦煌文物数字化复原工作经费和第四次文物普查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争取省级陈列布展经费600万元,深入挖掘我市敦煌文化、丝路文化等特色文化遗产价值,强化博物馆的社会教育服务职能,拓宽公众获取知识、接受教育的渠道。
酒泉市财政局严格按照《甘肃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设定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运行的“规定动作”,制定详细具体的绩效目标,针对偏离绩效目标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做到立行立改。按照“谁支出、谁自评”的原则,组织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评价结果优秀且绩效突出的,在安排项目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完善“花钱、办事、出效果”的工作格局,有力提升了资金使用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