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从2024年3月中旬开始至6月中旬,市委派出6个巡察组,对市发改委等17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各县(市、区)财政局党组开展提级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情况反映,将按有关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五届酒泉市委第五轮巡察部门单位、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向市委巡察组反映问题渠道
1.市委第一巡察组:常规巡察市财政局,提级巡察金塔县财政局、瓜州县财政局、敦煌市财政局。
受理举报电话:15095666060,邮箱:jqswdyxcz@126.com。
2.市委第二巡察组:提级巡察肃州区财政局、玉门市财政局、肃北县财政局、阿克塞县财政局。
受理举报电话:13830709815,邮箱:jqswdexcz@126.com。
3.市委第三巡察组:常规巡察市发改委、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市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受理举报电话:15209378095,邮箱:jqswdsxcz@126.com。
4.市委第四巡察组:常规巡察市教育局、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酒泉育才学校、酒泉实验幼儿园。
受理举报电话:15095650566,邮箱:jqswdsixcz@126.com。
5.市委第五巡察组:常规巡察酒泉中学、酒泉卫生学校、酒泉师范、酒泉师范附属小学。
受理举报电话:18219972081,邮箱:jqswdwxcz@126.com。
6.市委第六巡察组:常规巡察市委军民融合办、玉门油田第一中学、玉门油田第二中学、玉门油田小学。
受理举报电话:13085962305,邮箱:jqswdlxcz@126.com。
同时,市委各巡察组在被巡察部门单位设立巡察信访意见箱。
二、向市委巡察办反映问题渠道
1.受理举报电话:
0937-2650929。
2.受理举报电子邮箱:
swxcbywk@126.com。
3.受理举报收信地址:中共酒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办公楼7楼、富康路13号),邮编:735000。
4.受理举报固定信访意见箱:设5个固定信访意见箱,分别在市政大厦一楼信访室门口、市纪委监委办公楼门口、市政大厦东侧综合办公楼门口、市政大厦西侧综合办公楼门口、酒泉市人防大厦办公楼门口。
受理信访的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6月20日。
特此公告。
中共酒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