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新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4月22日,记者在肃州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非机动车上牌点看到,这里停满了前来上牌的电动车。
记者了解到,电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业务自2017年起就在我市开始实施,然而截至目前,仍有市民未办理电动车登记业务。
新国标的实施会带来哪些变化呢?
记者了解到,对于市民电动自行车的登记管理,车管所将按照新标准查验电动自行车品牌及型号、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并与新发布的《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核对,不符合新标准和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无法登记上牌。
据了解,对新标准实施前购买的纳入已发布的一至七期《目录》,但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在新标准实施后的2个月内仍可以办理登记,核发临时行驶号牌;对新标准实施后纳入已发布的一至七期《目录》,但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再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据车管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办理电动车注册登记业务的市民,需本人携电动车前去办理行驶证及号牌,需提交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购车发票、车辆来历证明原件、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原件。
车管所提醒准备购买电动车的市民,购车前一定要检查车辆的CCC认证书,购买时应注意“新国标车”执行的是GB17761-2018版标准,其中规定电动自行车车速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不得超过55公斤,蓄电池标称电压应小于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新国标实施后,肃州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