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后处理二期工程垃圾填埋场位于金塔县境内。一期工程已建成门卫室及生产设备用房、配套服务楼及室外工程,总占地面积14100平方米,总库容约8万立方米,日处理10吨/天,服务年限为10年。扩建后处理二期工程垃圾填埋场设计垃圾处理量为20吨/天,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总库容为16万立方米,服务年限为20年,配套服务楼等其他设施与一期共用,二期工程总投资3200万元。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为生活垃圾填埋场,符合“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20、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和诚西路88号
联系人:韩经理
电话:1383079706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街道五泉下广场2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189527110
电子邮箱:329553090@qq.com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附件-公众意见表.docx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电话等形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