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 扫黑打恶
瓜州县公开宣判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6月15日上午9时,瓜州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李某峰等7名被告人涉恶势力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对7名被告人分别以寻衅滋事罪、诈骗罪、虚假诉讼罪、赌博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十六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认定6名被告人为恶势力犯罪团伙。
此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瓜州县人民法院首例公开宣判的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了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使危害一方的恶势力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瓜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30余人到法庭旁听,该院全体干警在集控中心观看,100多名群众通过法院户外电子大屏同步观看。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8年间,以李某峰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成员李某梅、史某琴、曹某军、王某元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王某,长期在瓜州县、玉门市等地采取暴力、软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实施犯罪活动20余起,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